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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|
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穗康教育科技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: 本委受理的李海龙诉你单位关于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理终结。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,根据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第二十条的规定,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﹝未劳人仲裁字(2023)1119号﹞裁决书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如不服以上裁决,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逾期不起诉,以上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。(地址: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9号 ,联系电话:029-86277705)。特此公告。 2024年3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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